不可以,因為,小區物業自治管理必須是以整體小區樓盤為單位,經街道辦事處社區指派專人指導成立業主委員會,招聘衞生保潔人員,保安人員,物業及設施設備維修人員,水暖電工人員,業主委員會制定業主服務章程並公示,物業費由業主委員會管理,支出物業費由業主大會表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