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中對丈夫的稱呼可以為“公”或者“氏”
一是“公”、“氏”。加於死者的“姓”後。男子加“公”,或者“府君”,女子加“氏”,或者“孺人”。同為“劉”姓,如為男子,則為劉公。如為女子,則為劉氏。或者是,劉府君,劉孺人
碑文中的“考”,是書面語,對父親的尊稱,並且是特指的已故的父親。比如,先考
墓碑碑文寫法一直是立碑的重點,是後人瞭解逝者的最好途徑。墓碑碑文主要由六個部分組成,分別為生卒日期,立碑人,中榜部分(中間部分的名字和稱呼),立碑時間,照片,還有家鄉。表達完這些,基本上墓碑的正面碑文格式也就成型了。
夫為妻立墓碑標準寫法與其他碑文比較明顯的不同在於稱謂。
以前妻子墓碑碑文的寫法是故嬪*(夫家姓氏)門(這裏不可用母字)***(妻子全名或妻子姓氏加上氏)之墓,現在的格式也有愛妻(亡妻)***(全名)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