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蒐集現場相關信息
搜救行動除必須蒐集受困者的情況外,可通過建築結構圖或詢問現場知情人,預先了解室內格局、擺設、隔間裝潢、搜救危險程度、搜救優先級以及是否有危險物品儲放後,選擇最有利的路線進入,並提前考慮撤退路線及所需時間。
2、轉攻為守
如搜救現場有存放危險物品、火勢過大或者有建物倒塌的危險,救援行動需以保守為主。
3、設置火場安全員
內攻前指揮員應指定人員為火場安全員,記錄搜救人員單位、姓名、人數、空氣瓶壓力數、攜帶的裝備、進出入時間等項目,如果搜救人員裝備不齊全,不得進入搜救。
4、穿戴完整個人防護裝備
進入前個人防護裝備必須齊全,應穿着戰鬥服、消防頭盔、消防靴、阻燃頭套、消防手套、攜帶模擬電台、空氣呼吸器、照明燈、繩索、救援器材及必要的破拆器材,並配備其他器材裝備(如:熱成像儀、照明線等)。
5、檢查空氣呼吸器壓力
搜救人員應緩慢打開氣瓶閥(全開)檢查壓力錶及殘壓報警器功能是否正常,再佩戴空氣呼吸器,在內攻搜救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氣瓶壓力剩餘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