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保可以補繳,但須在新生兒出生的3個月內申請補繳,還需攜帶有關資料到當地辦理
(1)本市户籍嬰兒出生次月起3個月內申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允許其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限由新生兒出生前一個月至辦理補繳之月,補繳月數最多不超過五個月
(2)村集體的新生兒:每月1日至25日受理
(3)城鎮居民的新生兒:每月1日至18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