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諮詢
捐獻者首先應瞭解器官捐獻的相關情況。
2、登記
3、簽字
1).捐獻者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2).由捐獻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未成年的捐獻者捐獻器官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為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3).《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填寫完整後由捐獻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到當地紅十字會,並攜帶捐獻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並經公證處公證。
4、時間
因器官捐獻有較強的選擇性,病人病情惡化後請電話告知紅十字會,病人逝世後,以最短的時間內電話通知紅十字會及接收單位。
5、用途
器官的利用嚴格遵照捐獻人的意願,用於人道主義救治病人,不可進行其他營利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