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社保轉出辦理條件
北京社保異地轉移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户已暫停的
2、轉出:職工意願流動到外省就業參保的
3、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北京社保轉出辦理材料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2、《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3、《失業保險關係接收函》(社保轉入地開具)
4、《在職職工失業保險關係轉遷表》(社保轉出地開具)
5、轉移人員原件及複印件
三、北京社保轉出辦理流程
參保人員只要在跨省流動就業前開具《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就業參保後,向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繳費憑證》和《轉移申請》,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給各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網絡平台辦理了。地區間的社保經辦機構在全國統一的經辦規程下,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參保人信息的審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轉移,為參保人完成社保的轉移接續工作。
北京市的參保人員在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時,還可以直接上網開具《繳費憑證》,並可在網上查詢轉移接續業務辦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