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優勢,多一門技能當然是好的。會英語的律師可以更好的跟外國的當事人交流,我所在的地區有很多外國人做生意的,這些人如果有什麼法律問題,律師會英語當然更容易交流。但是要求也不會這麼高,不會英語的律師還是可以混的很好。畢竟我們針對的還是中國人,而且即使是外國人,也有翻譯在。
就我個人看法,行有餘力,則以學英語、
英語好的律師並沒有什麼優勢。因為在我國使用的法律體系都是國內的,不需要參考參考國外的案例和法律,而且我國也實行的判案依據和國外也不相同,最後就是在國內打官司遇到的只能是説中文的,和英語沒有什麼關係,所以會英語的律師沒什麼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