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在2010年七月前參保的,你可以在五十五週歲退休時一次性補繳滿十五年,正常辦理退休手續。
如果你是2010年七月以後參保的,只能繼續繳費至滿十五年再辦理退休。相當於延遲退休了。而2010年七月是因為社會保險法是從這個月開始實施的,所以以這個時間點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