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是有一個風俗習慣,一般情況下都不想讓妹妹比姐姐先結婚(則是不想讓妹妹欄[跨]姐姐),都想按照順序從大到小去辦婚事。
但是當姐姐一直都未找到理想的對象,而妹妹已談好對象並且男方追着結婚,在這種情況下妹妹也可以先結婚,但是按照民間風俗習慣要辦理一些民間風俗才行。
1、結婚前,準新郎那邊要給準新娘的姐姐剪一條“欄煲褲”(也叫跨姐褲,則是買一條褲給姐姐或買一條褲的布料也可)。
2、妹妹出門那天,當姐姐的不要看妹妹出門,要迴避一下。
妹妹可以比姐姐先結婚。姊妹成家不按年齡大小分先後。
只要雙方彼此相愛,符合相關的規定,比如達到了結婚年齡等,就可以選擇結婚。
沒有規定妹妹不能比姐姐先結婚。
持這觀念的人或多或少思想有些落後,不要因為某些落後的思想擔誤結婚而影響一生的幸福。
今天的問題是,為什麼妹妹不能比姐姐先結婚
在我們農村許多地方比城裏的規矩多,特別是在大城市人們的想法比較開放,在農村弟弟妹妹是不能比哥哥姐姐先結婚,如果弟弟妹妹先結婚,會被周圍的人指指點點,戳脊梁骨,如果在城市裏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