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分三個層次。
第一是“託底層”。主要是通過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農村“五保”等制度對城鄉的貧困家庭和居民給予社會救助,通過社會福利制度對鰥寡孤獨等特定羣體給予照顧。所需資金全部由政府支出。
第二是“主幹層”。主要是通過實施權利與義務相聯繫的社會保險制度,為參保人員提供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基本保障。政府強制或引導社會保險制度實施,並承擔必要的財政責任。
第三是“補充層”。國家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根據條件,建立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發展商業保險,以滿足不同社會成員的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