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經辦員主要負責縣鄉安排的各項救助任務,為救助對象提供生產生活服務每週至少走訪一次救助對象,瞭解他們的生活、生產情況,幫助他們解決生活、生產困難,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提供吃、穿、住等生活服務,並代領救助金、代購生活用品。
工作中,實行佩戴胸卡上崗,並建立工作日誌,詳細記錄救助對象的身體、生活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