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非本市户籍的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併提供相應證件:
1、就業人員(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要有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證、連續一年本市社保,帶身份證、户口本辦理
2、在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户籍大學生要帶身份證、户口本、學校出具的證明和學生證
3、配偶是本市的或滿足1、條件的,要帶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暫住證、結婚證、配偶户口本
4、未滿16、父母一方是本地或滿足1、條件的,由監護人帶同身份證、户口本、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證、連續一年本市社保證辦理
5、60週歲(含)以上且在暫(居)住地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可以憑身份證、户口本、暫住證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户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户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户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如果你是一名在外地工作的人員,出生在外地,祖輩是老家的,户口也是外地的,但是到一定年限了,思念家鄉,想把户口遷移回去,跟當地的户籍主管部門協商,協商成後還是能把户口遷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