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符合本辦法提取條件的,由本人申請提取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中心提交相關材料(具體所需材料由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公佈)。手續完備的,中心即時辦結需核查相關事項真實有效性的,中心自收到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告知職工相關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