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偵查措施的範圍:
1、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
2、重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3、追捕被通緝或者批准、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