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範圍
經營場所在宣城市範圍內,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的市場主體。申報縣級放心消費示範單位需持續經營2年以上,申報市級放心消費示範單位需持續經營3年以上。
二、申報條件
(一)主體資格合法。具備合法經營主體資格,已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行政許可,並依法領取相關證、照及其它證明文件,懸照亮證經營。
(二)落實相關制度。按照放心消費創建工作要求,切實落實《消費糾紛處理制度》、《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無理由退貨承諾》等。
(三)遵守公開承諾。經營者認真履行六項項承諾:踐行誠信理念,強化法治意識完善安全制度,保障安全放心嚴格進貨驗收,保障質量放心實行明碼實價,保障價格放心提升服務水平,保障服務放心履行首問責任,保障維權放心。
三、申報材料
(一)宣城市放心消費示範單位申報表(附件)
(二)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法律、法規規定應取得的其它經營許可複印件主營品牌商品或服務的品牌方(廠家)授權經營資格證明
(三)相關制度落實承諾:《消費糾紛處理制度》、《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無理由退貨承諾》等
(四)政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對經營者的評定、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
四、申報時限
2022年5月16日至6月15日。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放心消費示範單位的經營者攜帶本公告所列申報材料到所在地市場監管所申報
(二)縣市區消保委、市場監管局及市局經開區分局對經營者申報材料予以審核。
(三)審核通過的經營者統一懸掛、張貼用“安徽省放心消費創建標識”於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承諾,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