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是一種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以發行股票或者基金單位的方式彙集投資者的資金,由專業的機構投資到房地產行業,並將90%以上的税後收入淨額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託組織,其中reits在符合招募説明書分紅的條件下,每年至少將賺取的收益分配一次,每次收益的分配比例不低於合併後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額的90%。
基金分紅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基金當年收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後,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能進行分配。
基金分紅可以採取現金分紅和紅利分紅這兩種方式,在分紅之後,投資者的總資產不會發生改變,其基金淨值會根據分紅作出相應的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