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不可以註銷,過期自動作廢了。如果遺失了可以申請宣告作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相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在無法扣押當事人護照的情況下,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佈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因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等情形申請護照補發的,普通護照持有人提交情況説明申請宣佈普通護照作廢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經核實後可以宣佈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