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可以獻血的次數,需要根據每個人的體質、身體承受能力、地方政策決定,具體如下:
身體正常的情況下,紅細胞的壽命一般在120天左右,每次獻血的間隔時間最少需要6個月,所以每年可以獻1~2次血。
為了保證公民獻血後身體能夠正常的恢復,不影響獻血者的健康,同時保證血液的質量,所以不建議短時間內的過度獻血。
義務獻血一次幾年不用再獻
一般義務獻血每隔半年可以獻一次,人體獻血後不但不會影響身體的健康,而且對人體是比較有益的。
人體獻血後會激發造血功能,使人體損失的血液得到補充,並且也能夠降低血液中的黏稠度,減少患有心、腦血管疾病的風險。獻血後可以適當的多吃一些高營養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