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築(如商場、金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衞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衞生、體育建築等),通信建築等。
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都屬民用建築。民用建築和工業建築合稱建築。現仍未明確定義商住樓歸屬公共建築還是居住建築。
商住樓有公共建築的特性,又有居住建築的功能,可理解為介於兩者之間,可定義為“間居”建築。“間”可表明時間上、空間上商業與居住功能不停的轉換,“居”無論商業、還是住宅,居為最基本的特性,也是建築最原始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