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處理方式:
一是合同標的物數量少於或多於實際釆購量,造成金額不符時,可根據釆購方實際需求量,釆用補量或退回多量的辦法
二是合同標的物單價與實際釆購單價不同時,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或合同約定,對實際採購價格進行調整
三是當實際採購數量、單價與合同約定不相符時,必須簽定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