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在一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1、住院醫療待遇: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的住院醫療費用,一級醫院報銷85%。二級醫院報銷70%,三級醫院報銷55%。
2、普通門診醫療待遇:報銷範圍在500元到900元之間,報銷比例直接為50%。
3、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補助不超過50%。
人社部再次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新增資金主要用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報銷,以減輕居民就醫負擔,同樣適用於靈活就業人員。
人社部提高我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其中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再次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人均12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減輕困難家庭就醫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