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蓋章。
結婚證沒有印章,也就等於沒有結婚證如果確實沒有登記過的話,所謂的結婚證當然是無效的。但如果確實辦理了結婚登記,儘管沒有結婚證,婚姻也是有效的。如果既沒有登記、也沒有結婚證,如果在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共同生活,屬於合法婚姻如果是94年2月1日以後才在一起生活的,則屬於無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