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事簡辦,農村婚禮由村紅白理事會承辦,提倡舉辦中式婚禮,不請婚慶公司,不搭建綵棚。
(二)結婚一般不擺酒席,若擺酒席,原則上煙每盒不超過10元、酒每瓶不超過20元,女方送親人數以直系親屬家庭計算,每户1人,總數不超過40人
(三)迎親車輛不得超過8輛(以5座車為標準)。
(四)提倡媒婆、紅娘不收取“媒禮”和成婚後的感謝費,如果收取錢物合計不超過1000元。
(五)不過度索要彩禮,不另外巧立名目索要其它禮金,如“上轎費”“改口費”等。提倡理性消費,不因結婚消費造成家庭負債
(六)提倡鄰里間不隨禮,互幫互助如果隨禮,禮金標準由村紅白理事會制定,就低不就高,不搞攀比。禮單不得張榜上牆。
(七)提倡鄰居不坐席,如果坐席,一户不超過1人。(八)參加本村生兒育女、升學入伍、生日慶典、喬遷新居、廟會等喜慶事宜,一般只限於親屬之間,提倡不請客、不送禮、不收禮。
(九)引導村民提高環保意識,提倡婚慶時不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