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寶山是重大連續殺人案犯人,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座標地位的殺人犯,共造成17死,15傷,1988年被槍決。
他在自述裏説:“我想過了,法律這樣判我,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殺死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來殺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無期,減刑後我出來年紀大了,我沒有能力殺成年人,我就殺孩子,到幼兒園去殺,能殺多少殺多少,直到殺不動為止……”
這種人,心裏扭曲變態,已經喪失了做人的原則和底線,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