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會會員信息採集表
工會會員信息採集表中所列項目均為必填項,並確保信息的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否則視為不合格信息,返回各單位重新填報。
(二)會員身份證複印件
各基層單位應要求所屬單位在採集會員信息的同時,收集好會員的身份證複印件,並附在本人信息採集表後。
(三)工會會員信息電子彙總表
會員信息電子版彙總表用硬介質考錄(移動硬盤、U盤、光盤)給銀行網點。各基層單位在彙總電子文檔時,要避免亂碼、數據丟失等情況的發生。
(四)編碼表
各區、縣(市)、開發區、產業工會對基層單位工會上報的材料審核合格後,為基層單位編碼。編碼規則與目前正在使用的相同。工會會員服務卡12個號段中,各區、縣(市)、開發區、產業工會只負責前6位號段的編排(編排規則單獨下發),後6位由銀行系統自動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