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對承包商進行安全資質評審,嚴禁不合格承包商入場作業
2、 必須與承包商簽訂正式合同和安全協議,嚴禁轉包或非法分包
3、 必須明確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嚴禁項目經理缺崗或擅離職守
4、 必須建立作業班組和人員動態台賬,嚴禁不合格人員入場作業
5、 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不清楚安全風險和措施入場作業
6、 必須嚴格實施開工安全條件檢查,嚴禁未經許可進行生產作業
7、 必須實施承包商安全檢查評審,嚴禁“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
8、 必須制定實施高風險作業管理制度,嚴禁未落實安全措施作業
9、 必須實施機械設備報驗管理制度,嚴禁不合格機械設備入場作業
10、 必須監督承包商按進度計劃作業,嚴禁搶工、大幹快上或獻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