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 48小時屬於重大事故。
停電三個小時,屬於一般事故,在事故判斷的時候,以事故造成的損失以及停止的時間作為兩個重要依據,如果停水,停氣,停電或者是停暖造成的損失金額超過5000元以上,就屬於重大事故,另外就是在這些故障中,如果是已經造成了人員傷亡的話,就算停止兩個小時,也算是重大事故。
電力部門規定電力故障搶修,一般情況不容許超過24小時,24小時內修復好屬於正常修理時間範圍。
停電的通知時間假如停電,電力部門會按照正常程序辦理,昰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需要停電時,會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進行公告。
假如停電昰因供電設施臨時檢修時,需要在停止供電前24小時,通知重要用户或進行公告。引起停電或限電的原因去除後,電力部門應在三日內恢復供電,不能在三日內恢復供電的,電力部門需要向用户説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