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擬錄用職位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以及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如果筆試成績一樣的考生,分為兩種情況:
①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名在招錄比例1:3之內(<1:3),比如招錄人數為2個人,筆試成績相同的人排名是前6名之內,全部進入面試。
②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名在招錄比例剛好是1:3(=1:3),比如:招錄人數為2人,進入面試的第六名和第七名的成績相同,那進入面試的人數為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