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困人不超過30分鐘的,如果沒有人員和財產損失,那麼不需要進行賠償。
電梯困人2小時以上的,屬於一般事故,可對負有責任的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但是如果電梯製造單位有法定過錯情形之一導致電梯困人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