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週末不辦公,檔案可以等工作日取出。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政府機構,履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監督、管理和執行職能,實行法定工作日製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