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以”是介詞,可譯為:拿、用、把。
句子的意思是:請讓相如把頭頸裏的血濺到大王身上。
出自兩漢司馬遷的《廉頗藺相如列傳》:於是相如前進缻,因跪請秦王。秦王不肯擊缻。相如曰:“五步之內,相如請得以頸血濺大王矣!”
譯文:這時藺相如向前進獻瓦缻,並跪下請秦王演奏。秦王不肯擊缻,藺相如説:“在這五步之內,如果我自殺,脖頸裏的血可以濺在大王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