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確定什麼產品組成小組和類別,與消費者的感知有關,應基於對消費者需求驅動和購買行為的理解”,而家樂福則認為“品類即商品的分類,一個小分類就代表了一種消費者的需求”。
還有一種理解就是,品類即商品種類。一個品類是指在顧客眼中一組相關聯的和(或)可相互替代的商品和(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