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國家標準《體力勞動強度分級》中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的勞動。
第三級體力勞動就是在8小時工作日內,人體的平均能量耗費為1764大卡,淨勞動時間為350分鐘,相當於重強度勞動。第四級體力勞動就是在8小時工作日內,人體的平均能量耗費為2700大卡,淨勞動時間為370分鐘,相當於“很重”強度勞動。例如,煤廠的煤倉裝煤工等。
在我國國家規定的三級體力勞動,就是重勞動,現實生活中,臂和軀幹都負荷參加工作,比如搬重物、鏟、錘鍛、鋸刨或鑿硬木、割草、挖掘等。
勞動強度指數:是區分體力勞動強度等級的指標。由各該工種的平均勞動時間率,乘以係數3,加平均能量代謝率乘以係數7求得。指數大反映勞動強度大,指數小反映勞動強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