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區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
2. 區教育局組織適齡兒童資格摸底。
3. 學校招生計劃申報後區教育局批覆。
4. 區教育局劃分各小學校片區,報市教育局。
5. 各學校發招生通告。
通告內容:學區範圍、招生條件、報名時間、如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報名的需出示相關證件。
6. 家長根據報名條件報名,學校認真審核有效證件(户口簿、住房證),併入户調查。
7. 各學校將初審情況報區教育局複審,批覆後區教育局統一發放入學通知書。
8. 凡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學校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9、 學校均衡配置各班教師,報區教育局備案。
10、 區教育局電腦均衡分班,班主任抓鬮分配。
11、 學生入學報到。
12、 電子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