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洋政府參加巴黎和會的結果是:中國政府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以抗議列強把德國在華權益——山東青島租界轉讓給日本的做法。
中國代表向巴黎和會提出希望條件七條:
1、廢除勢力範圍
2、撤退外國軍隊、巡警
3、裁撤外國郵局及有線無線電報機關
4、撤消領事蠶裁判權
5、歸還租借地
6、歸還租界
7、關税自由權
但均未得到公平對待,這也就是弱國無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