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也就是公安部第61號令)的相關要求,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期間,必須開展防火巡查,巡查的頻次為每2小時開展一次。夜間非營業時間至少要做到上半夜一次,下半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