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的同時,還規定了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這對於降低我國人口增長、緩解人口壓力是非常必要的。所謂晚婚是指男女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三歲,即男子25週歲、女子23週歲以上結婚。晚育是指女子在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