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運動會可以投6次。
奧運會田賽項目的比賽通常先分兩組進行及格賽,通過及格標準的直接進入決賽,如達到及格標準的運動員人數不足12人,不足的人數按及格賽成績遞補。
遠度項目決賽前三輪比賽的順序抽籤決定。決賽前三輪比賽結束後,按成績取前8名運動員進行最後三輪比賽第四、五輪比賽排序按前三輪成績的倒序排列,第六輪比賽排序則按前五輪成績的倒序排列,成績最好的在最後跳(擲)。
有效成績:投擲項目比賽除犯規以外,當運動員投出的器械完全落在落地區內(不包括落地區邊線)才算有效,並且槍頭要先於槍尾先着地,丈量成績時從距離投擲區最近的落地點算起。其中標槍必須是槍尖首先觸地成績才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