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資本主義的一種方式。
指同一生產部門的少數大企業為了獲取高額利潤,通過簽訂共同銷售產品和採購原料的協定而建立起來的壟斷組織的意思。
參加辛迪加的各個企業雖然在生產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獨立性,但是,它們商業上卻已經失去了獨立性。它們銷售產品和採購原料的業務都由辛迪加的總辦事處統一負責辦理,然後再在參加者之間按照協議規定的份額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