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在中介手中很肯不安全。
為啥呢因為中介人員流動性很大,你怎麼可以將如此貴重的東西放在別人手裏,一點防犯意識也沒有。
中介人員原來者持證上崗,證書都備案的。現在規範化有些欠妥。而且房產證是你的,身份證證件(複印件)是你的,他找到人先收定金後消失。(我小區曾一套單間3收定金)
所以想售房的,產權證正本切不可留中介手中,複印件可以的。
作為產權人要安全意識。當然這必竟是少數,但留一手比較穩妥。
不動產證在中介手裏並不安全。一定不要把不動產權證這種個人的物品放在中介的手裏。因為很多中介的職業操守不太好,如果中介拿着你的不動產權證,偽造了你的為委託書,不經過你允許,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把你的房屋進行出租或者出售,那就麻煩了。
不動產證在中介手裏很不安全。不法中介道德不好害怕拿去抵押什麼的。最好是用產權證複印中為好而且還要註明做什麼用,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