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黃牌仍然還有資格參加比賽,第二次黃牌就意味該隊員己沒有資格參加比賽了,面臨的足被罰下球場,而且下一場球賽也沒有資格參加了。
黃牌主要用於足試此賽,是指裁判在足球比賽中,對犯規球員作出警告的一個工具。傳統上裁判會將球員的犯規詳情記錄在隨身的小記事簿內,因此警告亦被稱為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