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一般是協助直屬領導工作,通常沒有決策權,只有建議權,向直屬領導彙報聽從直屬領導工作安排。
而副總則是根據公司分工,明確分管業務或者下屬部門,在授權範圍內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有審批決策權或者建議權,對分管業務承擔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