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鋪設盲道違法的行為。
  禁止在人盲道私自鋪設,人行道應當保持安全、暢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佔用、損毀盲道及設施,不得損毀或者擅自佔用人行道。我局交巡警部門依據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對佔用、損毀盲道的行為處以200元罰款。交巡警對您的處罰符合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