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辦理醫保卡的方法: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户口簿等,至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當場予以辦結。參保人也可以至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