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職員社保卡必須統一由單位領取。
用人單位領取社保卡條件:
1、單位已按照規定辦理社保登記證
2、已按照規定為職員繳納社保費用。
用人單位領取社保卡資料:
1、《北京市社會保險登記證》
2、《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發行回執單》。
用人單位領取社保卡方式:現場領取或郵政快遞
1、現場領取:單位經辦人持規定資料前往單位社保繳費機構領取社保卡。
2、郵政快遞:社保機構通過郵政快遞將社保卡寄到用人單位。
【補充説明】
1、社保信息採集成功3個月後,參保單位可以領取社保卡。
2、如參保人員死亡,卡片可隨回執單一併交回社保中心(社保金融卡除外),也可交由參保人家屬自行處理。
3、如領到卡的這名員工已經離職,應由領卡單位聯繫其本人,將卡片發到本人手中。若實在聯繫不上的,可將卡片隨《回執單》一併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