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入境管理,拘留問題中關於申請《入境及逗留許可》方面説明,護照持證人應準備包括護照在內的有效材料辦理入境及逗留許可,獲得一般為30天(自入境之日起計)的可逗留期間。持證人可多次出入境,而無需另辦簽註或入境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