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是:
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緊急轉移安置80萬人以上、100萬人以下倒塌房屋15萬間以上、20萬間以下。符合上述情境之一的,由民政部部長決定進入二級響應狀態。災情發生24小時內,以民政部名義向災區發慰問電。民政部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由民政部部級領導帶隊的抗災救災工作組,慰問災民,核查災情,指導抗災救災工作。根據災區省級政府或民政廳(局)與財政廳(局)申請,24小時內製定中央救災應急救助資金補助方案並商財政部,按照撥款程序及時下撥到災區。
二級響應是指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緊急轉移安置80萬人以上、100萬人以下倒塌房屋15萬間以上、20萬間以下。
二級響應啟動後,由國家減災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國家減災委副主任主持會商,國家減災委成員單位、國家減災委專家委員及有關受災省份參加,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派出由國家減災委副主任或民政部領導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國務院救災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受災羣眾,核查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與災區保持密切聯繫,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衞生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衞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衞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民政部視情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省(區、市)或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中國紅十字會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加救災和傷員救治工作。災情穩定後,國家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二級響應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發生中毒,或者造成經濟損失達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重大事件。二級響應一般是跨市區事件,由所屬省政府作出決策部署,地市級制定具體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