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大件超限運輸證怎麼辦理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通過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公路窗口)、各縣(市)公路分局路政行政許可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格式的,自收到申請材料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出具《交通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當場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或5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
3、審查
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組織實地核查、專家評審、技術審查、檢驗、檢測、檢疫、鑑定、考試、考核,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後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簽發通過決定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4、獲取辦理結果
申請人到原申請辦理的路政行政許可服務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道路超限證辦理需要,提交單位申請、駕駛員安全承諾書,經車管分所車輛審驗合格表,及車輛前後各一張照片,並蓋上車管分所的章,在交警秩序部門申領審批表並填寫。
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申請書:車牌號碼、重車尺寸、車貨重量、軸數、行駛線路、時間、申請單位2、載貨後車貨外廓尺寸信息圖3、行駛證4、承運人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5、經辦人s份z。超限運輸證是採用特殊的措施來進行超限運輸作業,並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所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