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人均效率×人數×時間那麼人均效率等於
(1)工作量=人數x平均工作效率×工作時間
(2)工作時間=工作量÷人均工作效率
(3)人均工作效率=工作量÷(人數x每人工作時間)
通常設完成的總工作量為1. 如果一項工作分幾個階段完成,那麼(這幾)個階段工作量的和=1,這是常見的列方程依據.
一件工作,甲用a小時完成,則甲的工作量可看成1,工作時間是a小時,工作效率是a分之1.若這件工作甲用b小時完成,則甲的工作效率是b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