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額調整
2021年底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掛鈎調整
1、 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鈎,繳費年限在15年及以內每人每月統一增加16元,超過15年繳費部分,每滿1年增加2.2元。
2、以退休(職)人員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不足1元部分按1元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鈎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1、退休人員中,194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以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